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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规:奥运无线电设备须“持证上岗”

更新时间: 2008-07-26 09:47:18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1530

  【中国通信讯】(记者 高晓娜)7月24日消息,工信部昨日下发了《关于奥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无线电设备在奥运场馆等特殊场所必须“持证上岗”。

  《通知》指出,无线电台(站)、无线电设备办理无线电台执照;按照既定标准使用频率、功率、带宽等技术参数;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操作等。

  《通知》同时要求,除汽车遥控钥匙、相机遥控快门、笔记本电脑嵌入式无线网卡、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终端外,各类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如需在奥运场馆及特殊控制区使用,均需获得许可并粘贴相应的无线电台站执照标签方可进入奥运场馆及特殊控制区使用。

  对于未按照要求粘贴相应标签的,工信部将责令其改正或停止使用;拒不改正或不停止使用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我国无线电频率资源紧缺,大中城市移动通信业务用的150MHz、400MHz频段已达“拥挤”,甚至极端“拥挤”状态。而奥运期间,无线电资源需求将更是呈现状态。

  业内专家认为,“持证上岗”能有效保证奥运期间无线电资源的供应,能达到用有限的资源为奥运电视转播、新闻报道、竞赛组织、指挥调度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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